宽容性
Forgiveness
通过约束以及良好的功能可见性来防止操作错误的发生,并允许在错误发生后具备可逆性。威廉·里德维尔(William Lidwell)、克里蒂娜·霍顿(Kritina Holden)和吉尔·巴特勒(Jill Butler)在《通用设计法则》(Universal Principles of Design)中提到,所有的设计都应该宽容用户所犯的错。
来源与推导过程
宽容性或容错性的定义最初来源于计算机领域,是指当计算机发生故障后不会崩溃,可以正常工作,并可以从错误中恢复。苹果在 2006 年发布的《人机界面指南》(Human Interface Guidelines)中提到,可以通过设计「宽容性」操作 —— 例如撤销、恢复到已保存状态 —— 来鼓励人们探索你的应用程序。在这个指南发布大约十年后,布鲁斯·托格纳辛尼(Bruce Tognazzini)和唐·诺曼(Don Norman)注意到这条「宽容性」原则已经从苹果的指南中消失了,为此他们共同撰写了一篇文章《苹果如何给设计立了一个坏名声》(How Apple Is Giving Design A Bad Name)来表达他们的愤怒。但这可能是因为随着移动设备的发展,我们对「宽容性设计」的要求不仅仅是「撤销」和「保存」操作,更多的应用场景已经出现。
解读与应用案例
复杂表单场景中,提供撤回或返回上一步操作的选项。